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度第二次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甄選簡章
壹、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
貳、報名資格、工作性質:
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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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簡稱專業輔導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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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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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會工作師,領有本國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2.心理師,領有本國諮商心理師或臨床心理師證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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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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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十七條(如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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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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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或桃園市55班以上市立高國中小學(詳如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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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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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輔導人員依照學生輔導法由本局視實際需要統籌調派,並依規定完成職前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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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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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高國中小學學生及學生之教師和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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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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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8小時,必要時配合專業服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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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
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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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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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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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對學校輔導諮商專業工作或社會工作有高度熱忱、具專業
倫理及社會責任,且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九條及第十條情事者。
-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
- 工作條件及續聘等規定詳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如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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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錄取名額(詳如附件二):
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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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師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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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師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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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錄取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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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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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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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取錄取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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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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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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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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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1名偏遠地區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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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2名偏遠地區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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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簡章請自行於下列網站下載:
甄選簡章請逕自下列網站下載: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簡章附件下載請至下列項次網址)
二、教育部學生輔導資訊網,http://www.guide.edu.tw/
三、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yc.edu.tw/
四、桃園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站,http://sgcc.tyc.edu.tw/tycsgcc/
伍、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1年4月25日(星期一)止。
其他細節請參閱簡章(附件)